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劳法勇、王焕军,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 360,0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4年7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33,693,484 股增加至 134,053,484 股,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133,693,484 元增加至人民币 134,053,484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4、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同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追认金额为 153.34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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