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6)。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并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最高成交价为 8.14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778,642.9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500 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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