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7.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对公司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94.88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18,694.88 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 12,351.91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1,446.86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 38,421.67 万元;用于
闲置募集资金为 2,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4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上述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元)
1 中信银行 8110901012101435270 202,674,483.96
2 招商银行 120905491010168 60,126,289.02
3 招商银行 120905491010228 78,743,748.70
4 浙商银行 5810000010120155066662 42,672,207.96
合计 384,216,729.64
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5810000010120155066662 包含其子账户5810000010121800339047 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