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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0 18:07:08 股吧网页版
信邦智能: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人才是上市公司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一直以来,公司致力于通过增加正向激励、实施薪酬调节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有效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通过践行薪酬证券化改革,以激励、保留公司的核心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力资源优势,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实现。作为公司薪酬证券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司制定《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将有效绑定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公司目标与员工目标的一致性,从而为公司、股东及员工创造更大价值及更高效回报。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信邦智能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薪酬委员会汇报;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部门、激励对象三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相比 2023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

各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C)

A≥Am C=100%

A<Am C=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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