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证券代码:301112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26.6600 万股的 0.4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信邦智能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78 元/股。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相比 2023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
各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C)
A≥Am C=100%
A<Am C=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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