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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10:10 股吧网页版
紫建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0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朱传钦先生、许翔先生、周显
茂先生、吕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0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和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3.00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803,18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46,000股后的股本70,057,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08,57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00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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