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0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
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独立董事汤四新召集和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与会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 1 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此议案需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 1.43 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6%。
经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四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永绿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大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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