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2、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转股价格:28.88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5、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金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67.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账,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11 月 8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金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10 元/股。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金钟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9.10 元/股调整为 29.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
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03 元/股调整为 28.88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8.88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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