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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0 16:33:05 股吧网页版
哈焊华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6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181,81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272,115.2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813,4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5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1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2 08*****728 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8*****503 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有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对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
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5.29 元(发行价 15.37 元扣减 2021 年度权益分
派的每股 0.085 元)。

2023 年 6 月 21 日对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
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5.20 元(上年度调整后每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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