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754,013.50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117,409.7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 297,047,403.93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1,612,985.10 元。因此,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 150,370,51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7,684,46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