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1 20:05:20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向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冷大光发出监管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301176_0

  2024年9月11日,深交所向逸豪新材(SZ 301176,收盘价:16.82元)独立董事冷大光发出监管函:你自2018年12月5日至今担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你的亲属冷金峰于2024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逸豪新材股票约1.22万股,买入金额约27万元,7月11日卖出逸豪新材股票约1.22万股,卖出金额约27万元。相关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相关收益已上缴逸豪新材。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逸豪新材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的规定。我部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逸豪新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至6月份,逸豪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比100.0%。

  截至发稿,逸豪新材市值为28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