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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21:43:04 股吧网页版
东田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4-038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潘岷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潘岷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岷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岷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潘岷溟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慕恩(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 由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 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 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9)。
2.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10 月 9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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