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18:15:47 股吧网页版
欧圣电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1187 证券简称: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793,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2,607,66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793,000 股后的 180,81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8.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80,814,661 股 * 8.3 元/10
股=150,076,168.6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股=150,076,168.63元/182,607,661 股*10 股=8.2185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8218503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82,607,66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793,000 股后的 180,81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076,168.6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2,607,661股扣除已
回购股份 1,793,000 股后的 180,81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8.3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4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3日。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5 Santa Barbara Investment LLC

2 07*****774 WEIDONG LU

3 08*****515 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