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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7:05:09 股吧网页版
力诺特玻: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的资金总额已高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同时满足了回购用途的需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9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1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7,751元(不
含 交 易 费 用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80,000股,回购比例累计超过公司
总 股 本 比 例 的1% 。 具 体 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016、2024-033、2024-055、2024-063)。

4、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6月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3,5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2,040.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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