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特玻”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特玻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同意注册,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53.8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1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
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力诺特玻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元) 元)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2.1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 5,154.40 5,095.04
项目
2.2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 8,937.48 8,937.48
项目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53,955.70 53,896.3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14,592.55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0 日,力诺特玻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2 月 28 日,
力诺特玻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分别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03.96 万元、1,170.50 万元建设以上两个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投入 M2轻量化药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