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利润总额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各年度利润总额定比 2023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2023 年增长率(A) 年增长率(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50% 30% 60%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00% 60% 100% 6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3年实 An≤A<Am X1=A/Am
际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
各年度利润总额定比 2023年实 Bn≤B<Bm X2=B/Bm
际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取 X1和 X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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