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355,001.3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3,971,657.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10,397,165.77 元后,2023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93,574,491.89 元,加
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95,380,646.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2,955,138.31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7,927,164.69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7,927,164.69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8,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恰当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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