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孙方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方社于 2017 年 7 月 16 日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56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公司行使独立董事职责。1981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
历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科长;1996 年 1 月至 1997 年 1 月,历任
国投新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1997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安徽华
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副所长;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2006 年 3 月至今,担任安徽华安资产评估事务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 年,本人不存在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 6 任职期间股东大会 3
召开次数 召开次数
现场参加董事会 通讯表决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0 6 0 0 3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事项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次会议 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2023 年 3 月 21 日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次会议 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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