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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3 17:13:04 股吧网页版
家联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5 月 2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88 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6.68 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88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实施。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8,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88 元/股(含),若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6.88元/股调整为 26.6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具体测算: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38,400,000.00/192,000,000.00=0.2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26.88 元/股-0.2 元/股=26.6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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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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