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3 19:19:11 股吧网页版
北路智控: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 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4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8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79.44万股,归属价格为27.82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已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53 人,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43.63
元/股(调整前)。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