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45411306F。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13.5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22年 8 月 8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 号润江总部国际 9 号楼,邮
政编码:0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5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机
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浅层地热能源开发及应用;城市
集中供热节能监控系统、供热计量控制系统、热量表、燃气供热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热计量产品、机电产品、自研产品批发、零售及安装;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电动力柜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智能电器、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智能插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集成电路开发及销售;热力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科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56 22.715
2 齐承英 1,255 18.321
3 郑乃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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