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济运行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经济运行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2024 低于 15.00% 低于 10.00%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2025 低于 38.00% 低于 26.50%
第三个 2026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低于 65.60% 低于 45.48%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An≤A<Am 80%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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