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4-03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董事 9 名,其中张守卫先生、王泰元先生、赖丹女士、童高才先生、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洁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4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
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境内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电镍 3 千吨电钴产品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建设电镍和电钴产品的项目,这将有助于公司将硫酸镍产品和氯化钴产品向下游拓展至电镍、电钴产品。此举有利于最大化资产利用率,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赋能,加强一体化布局,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并开发多领域的客户。因此,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电镍3 千吨电钴产品项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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