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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印务”或“标的公司”)70%股份(对应3,500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公司于近日与潘中华(以下简称“转让方1”)、潘悦辛(以下简称“转让方2”,与转让方1合称“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分两次对标的股份进行收购,第一次收购标的公司34.75%股份(对应转让方1、转让方2分别持有标的公司987.50万股股份、750.00万股股份,合计1,737.50万股股份),第二次收购标的公司35.25%股份(对应转让方1持有标的公司1,762.50万股股份)。第一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价格按评估机构以202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情况详见“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27,545.52万元。结合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9,187.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茉织华印务70%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
相关文件,并办理股份转让相关手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1:潘中华,男,中国国籍,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现任茉织华印务董事长,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转让方2:潘悦辛,女,中国国籍,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让方1、转让方2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458476B
3、法定代表人:潘中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金沙路555号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成立日期:1996年7月1日
8、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凭《印刷营业许可证》经营),纸包装、容器的生产与加工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潘中华 3,950 79
2 潘悦辛 750 15
3 平湖恒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 6
合计 5,000 100
标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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