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18:24:07 股吧网页版
泓博医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本次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5.00
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 34.44 元/股(含)。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后,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 2,046,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9,586,605 股的比例为 1.4659%,最高成交价
为 37.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075,305.42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