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预计回购股份数量3,200,000 股(含)—1,600,000 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相应变化。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30.95 元/股(含),公司的回购总资金金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04.00 万元(含),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020,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最高成交价为 17.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1,401,69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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