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艾布鲁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汉宇新能(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新能(杭州)”)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汉宇新能(杭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湖南艾布鲁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
艾布鲁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汉宇新能(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新能(杭州)”)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 5%以上股东游建军拟为汉宇新能(杭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钟儒波、游建军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湖南艾布鲁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汉宇新能(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 188 号天人大厦浙大研究院数字经
济孵化器 23 层 2301 室-2(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钟儒波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软
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碳减
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海上风
经营范围 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环保咨
询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