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22:16:14 股吧网页版
格力博: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69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年 8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宋琼 丽,独立董事任海峙、肖波、徐翔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
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38.2067 万份。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披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期拟行权的 191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为 201.3646 万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具体安排,行权价格为 8.9383 元/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