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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1 16:43:54 股吧网页版
泰恩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年 5月 2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25.00元/股(含)调整
为 24.7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月 31日、2023年 11
月6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985,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12 元/股,最低价为 18.5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86,92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月 1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挺先生,财务总监周桂惜女士自 2023年 7月 25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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