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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7:23:08 股吧网页版
铭利达: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
协议解除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述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平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在东莞市清溪镇土桥村骏业街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二、投资协议解除的原因

基于公司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发展布局的调整,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广东铭利达向清溪镇人民政府申请取消广东铭利达的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平台项目工业用地诉求,暂停该项目工业用地转让事宜。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广东铭利达和清溪镇人民政府拟签署《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平台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结果,对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及提高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平台”项目尚未开展投资建设,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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