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
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铭利达”)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尚未使用的合计 4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占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 45%)用于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
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利达”)向实施主体铭利达(墨西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墨西哥)”)增加投资
45,000.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6,331.05 万元美元(备注:前述数据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7.1079 测算,最终金额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和实际汇出日的汇率为准,下同)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94,1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605,8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11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尚未使用的合计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45%)用于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铭利达(墨西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铭利达(墨西哥)为“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人民币,折合6,331.05万元美元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铭利达向铭利达(墨西哥)增资和实缴。
四、本次增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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