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
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
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分别
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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