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
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 号),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30,000 股,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总股本为 58,515,7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875,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4,640,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754,860 股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58,515,7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为 14,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3,8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申请解除限
售股东户数共计 7 户,股份数量为 21,49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310%,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7 名股东,分别为朱际翔、SUN HUI、苏州君实协
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协立”)、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立创投”)、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的智能”)、珠海芷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芷恒”)、上海森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浩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萧山浩澜”)。
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作出的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朱际翔承诺:
“1、自英华特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英华特的股份,也不由英华特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英华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英华特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六个月。3、本人在英华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英华特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英华特或相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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