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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9 18:56:07 股吧网页版
新巨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8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王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庆胜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调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与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授权日的规定。公司与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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