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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21:04:11 股吧网页版
万得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的授权,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年至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安 对应考核年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
排 度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的
率的目标值(A) 目标值(B)

第一个 2024年 40% 30%

归属期

第二个 2025年 70% 50%

归属期

第三个 2026年 90% 60%

归属期

第四个 2027年 120% 80%

归属期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安 对应考核年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
排 度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的
率的目标值(A) 目标值(B)

第一个 2025年 70% 50%

归属期

第二个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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