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海德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 15,794.88 15,794.8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9,067.98 49,067.98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原计划在成都双流区购置建筑面积 6,800 平方米办公室作为成都研发中心实施场所,现拟调整为在成都高新区购置建筑面积1,600 平方米办公室作为成都研发中心实施场所;公司原计划在深圳宝安区租赁1,000 平方米商用写字楼作为深圳研发中心实施场所,现拟将深圳研发中心的租赁面积调整至 2,00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调整
项目 使用方式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号 建筑面积(㎡)
(㎡) (㎡)
1 成都研发中心 购买 6,800.00 1,600 -5,200
2 深圳研发中心 租赁 1,000.00 2,000 1,000
合计 7,800.00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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