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7.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1.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30.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对追加
投资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调整,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唯特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江苏唯特偶系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88067882),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江苏唯特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唯特偶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
688067882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与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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