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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30.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893.37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对追加投资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
式进行调整,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苏唯特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江苏唯特偶系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688067882),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江苏唯特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唯特偶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88067882 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兴海路 26 号 节能环保孵化器)
许可项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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