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 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900,698 股,其中公司回
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4,672,998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66,76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3.78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792,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7,969,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2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5,371,0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3,461,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 人,代表股份 11,909,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75%。
3.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0%;反对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0,9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0%;反对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0,9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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