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号),公司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6,1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181,66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950,333.2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117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7,838,659.3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7,838,659.35
理财产品余额 460,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156,270.3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739,229.2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截止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8,734,158.97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8,734,158.97
理财产品余额 46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樟木头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樟木头支行”,该银行账户于2023年6月5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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