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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8 18:31:03 股吧网页版
华宝新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8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人,代表股份 92,791,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90,165,93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2.7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2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人,代表股份 4,521,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股份 1,895,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62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82%。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4,8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953,391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78,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12,99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8,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7%;反对 12,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78,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12,99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8,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7%;反对 12,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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