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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7 15:31:07 股吧网页版
涛涛车业: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

3、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2号)核准,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9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33,600股,于2023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9,333,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368,1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0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65,4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9,74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30,7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份比例为1.22%,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3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037,4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6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411,4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8月28日。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109,333,600股变更为109,74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孙永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则在本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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