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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9 19:49:08 股吧网页版
天振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50%,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1 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 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并
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 9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9,600 万股,
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216,000,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由90,000,000 股增加至 162,000,000 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16,000,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2,0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夏剑英。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4 日,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上述减持事项发生时,本承诺人将通知发行人将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在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5、本承诺人如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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