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湖南裕能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持续完善一体化布局,打造循环经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贵州省福泉市双龙园区投资建设 50 万吨/年铜冶炼项目及新增 30 万吨/年磷酸铁、30 万吨/年超长循环和超高能量密度磷酸盐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针对本次投资事项,公司拟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就项目具体事宜拟与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同》。项目将分多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 35 亿元,建设 20 万吨/年铜冶炼联产 80 万吨/年硫酸、80 万吨/年蒸汽项目(硫酸和蒸汽为副产品);后续项目建设将视一期项目发展及市场需求等情况分期建设。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及第三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实施本次投资项目中的铜冶炼及配套项目,鉴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关联监事谢军恒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署方基本情况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1、名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住所:贵州省都匀市环东中路 14 号
3、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
1、名称: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
2、住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政府大楼
3、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上述交易对方中,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拟建设 50 万吨/年铜冶炼项目及 30 万吨/年磷酸铁、30 万吨/年超长
循环和超高能量密度磷酸盐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将分多期建设,其中一期投
资 35 亿元,建设 20 万吨/年铜冶炼联产 80 万吨/年硫酸、80 万吨/年蒸汽项目(硫
酸和蒸汽为副产品);后续项目建设将视一期项目发展及市场需求等情况分期建设。
以下介绍一期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万吨/年铜冶炼联产 80 万吨/年硫酸、80 万吨/年蒸汽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合资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福泉市双龙园区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 35 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资金投入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管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规划建设期预计 24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 20 万吨/年铜冶炼联产 80 万吨/年硫酸、80 万
吨/年蒸汽(硫酸和蒸汽为副产品)项目。
7、项目用地规模:约 700 亩,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达产年销售收入预计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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