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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7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 为 : 2024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3 名,代表股份共计 444,787,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36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77 名,代表股份共计 154,259,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共计 190,477,6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53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9 名,代表股份共计 254,309,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5832%。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4,433,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2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3,90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4%;反对 2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谭程凯、宋炫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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