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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19:23:22 股吧网页版
敷尔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敷尔佳”、“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敷尔佳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80,000股,并于2023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7,632,239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4062%,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62,447,761股(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2,447,761股,首发前限售股36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5938%。

2024年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47,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180%,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60,00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9820%。

公司上市后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6户,股份数量为19,0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3%;本次可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5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7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朱洪波、闫天午、韩金平、王鑫磊、许小明,其中:朱洪波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许小明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股东哈三联承诺如下:

①承诺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②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公司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持有上市公司 5%股份的股东转让公司股票另有规定的,承诺人将遵守其规定。

承诺履行情况:哈三联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取得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已满 36
个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上市,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届满。在锁
定期内,哈三联不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情形;锁定期届满后,哈三联将严格遵守
上述股份减持承诺。

(2)股东、原监事会主席朱洪波承诺如下:

①承诺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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