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扬电子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87.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4,68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1,780,105.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验资报告》。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 总投资 计划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号
1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 23,069.15 23,019.15 富扬电子
材料生产项目
2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8,078.94 8,078.94 川扬电子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6,133.77 隆扬电子
合计 37,281.86 37,231.8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178.0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09,946.15 万元。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用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入 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施主
号 金额 金额 度 使用状态日期 体
1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 23,019.15 4,341.03 18.86% 2024年10月 富扬电
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子
2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 8,078.94 1,319.63 16.33% 2024年10月 川扬电
产项目 子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1,745.68 28.46% 2024年10月 隆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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