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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3 19:03:34 股吧网页版
卡莱特: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3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4-00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收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创联”)、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和睿信”),董事邓玲玲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志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华创联、佳和睿信分别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5,913,928 股、5,913,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0%、8.70%;邓玲玲女士、何志民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 311,259 股、311,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0.46%,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述承诺不减持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35.21%。

二、承诺具体内容

1、安华创联、佳和睿信、邓玲玲女士、何志民先生承诺自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安华创联、佳和睿信、邓玲玲女士、何志民先生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如需减持的,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2、《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邓玲玲、何志民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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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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