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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16:47:16 股吧网页版
宏景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股份数量为 16,999,63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5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249,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844,9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1,379,493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9,712,3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1,667,1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1,177,7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91,379,4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1,379,493 股增加至 109,655,391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19,279,9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7.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655,39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62,96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693,7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8%。

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 16,999,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0%,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锁定期届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共 4 名,分别为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
林山驰、许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驰、庄贤才、 回购该部分股份。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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