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账
序 账户 户 账户
银行名称 账号
号 用途 名 状态
称
安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761477519651 注销
龙智 深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40629404 注销
能传 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000024319201113250 注销
1 感器 安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29000015866984 正常
产业 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338330100163230927 正常
园项 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0808232019 注销
目 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6011110000086465 注销
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403041060000000270 注销
补充 股
2 流动 份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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